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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 ### 交通枢纽南侧建设用地一体化项目####-####、####、####地块B#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请示》收悉。 ### 《 ### 交通枢纽南侧建设用地一体化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朝]供审函〔####〕####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规自出〔合〕字[####]第####号)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经研究, ### 交通枢纽南侧建设用地一体化项目####-####、####、####地块B#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 交通枢纽南侧。####-####用地北至交通枢纽红线南边界,西至北豆各庄中路东红线,南至石佛营东路北红线,东至代征绿地西边界。####-####地块北至石佛营东路南红线,东至石佛营东路西侧代征绿地,南至北豆各庄北红线,西至北豆各庄中路东侧代征绿地。####-####地块北至北豆各庄路南红线,东至石佛营东路西侧代征绿地,南至东直门干渠北侧代征绿地,西至北豆各庄路中路东侧代征绿地。 ### 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约#####.#平方米。 ### 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地上建筑规模约######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及配套等。 ### 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万元, ### 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有关持有经营事宜应严格按照挂牌文件、 ### 。
六、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据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开展。
七、本批复有效期#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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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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