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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同乐二路##号,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陈伟明。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公示。   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指标: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一、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限高##米,配套设施建筑限高###米。   根据《 ### 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 ### ### ,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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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陈伟明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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