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为技术路线,主要通过资料收集、历史影像核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快检等方式,进行项目地块土壤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现根据调查结果,编制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以供后续管理参考。本项目地块调查总体结论为:
### 区,迎宾大道与樊敏路交叉口东侧约##米位置,面积####.##平方米,中心坐标东经###.#####°、北纬##.#####°。地块边界不规则,无明显的四至目标, ### ,北、东、南侧与现状农用地相接。根据该地块规划条件方案, ### 镇住宅用地(######)
(#) ### 和农民自留地;####年底至####年底完成农房拆迁;####年拆迁后至今闲置,被周边居民复垦后临时用作菜园地。
(#)周 ### ,北、东、南侧与任坝村#组农用地相接; ### 市居民区、 ### 中村居民区、芦山第二中学、芦山县姜维幼儿园、部分机关单位、 ### 、金丝楠水街及地表水水体玉溪河。
(#)相邻地块和###米范围内在现状和在历史上均没有工业污染源; ### 和自留地试用期间,无规模化蓄禽养殖、无作坊类生产加工情形、无禁止性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形; ### ### 系统, ### 市生活垃圾收储系统。
(#)地块上农房拆迁期间,无建筑垃圾遗留,拆迁后被用于临时种植。无其他污染性活动。
(#)快检结果显示:土壤重金属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且与对照点无明显浓度水平差异。
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分析,对地块历史用途核查,对地块现状踏勘、对相关人员访谈,对地块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方式调查,同时结合土壤快检,调查认为:芦山县IV-C-##-##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 镇居住用地开发, ### 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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