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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湖南省平溪辛福河湖建设项目(洞口段)” ### 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平溪辛福河湖建设项目(洞口段)。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洞口县江口镇、月溪镇、长塘瑶族乡、伏龙洲回龙州、木瓜段、竹市镇、石江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化治理##.###km、植被恢复岸线##.##km、植物裁植#####m#、河流形态水域空间保护修复面积合计#####m#(其中产业文化融合区####m#,水源涵养区####m#,县城提升区#####m#,生态保护区#####m#)、 ### 、 ### 、 ### ; ### ;无人机#套。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双洲路##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 ###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 四、 ### 络链接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根据建设单位反馈的公众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予以真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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