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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年产####吨表面活性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 拟建设“年产####吨表面活性剂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 ### 年产####吨表面活性剂项目” ### 公示, ### 会各界公众对其开发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吨表面活性剂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石新路#号(中心坐标:N##°##′##.###″,E###°##′##.###″)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租赁生产车间#座,建设反应釜、双乙烯酮储罐、双乙烯酮滴加罐等设备,经聚合反应设计年产聚十二羟基硬脂酸酯###t,经合成反应设计年产乙酰乙酰胺基苯磺酸钠####t,分装脂肪醇聚氧乙烯醚####t、脂肪胺聚氧乙烯醚###t。 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占地面积####.##平方米。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 厂区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 ### 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 ###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 ### ,提取码:v#g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 ########### 建设单位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石新路#号(中心坐标:N##°##′##.###″,E###°##′##.###″) 环评单位联系人:刘工,电话: ########### 。 环评单位: ###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 ####年#月#日 附件#: ### 年产####吨表面活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docx##.# KB, 下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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