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变更名下用地的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 ### 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土地证号:中府国用(####)字第易######号,权利人:黎富祥,坐落: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西,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工业,面积:####.##平方米。该用地在《中山市黄圃镇新丰南片区(####单元)##、##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编码:####-##-##。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
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高度≤###米。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地块编码:####-##-##
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高度≤###米。
四、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高度≤###米。
根据《 ### 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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