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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号-->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张江集电港## ### 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张江集前〔####〕##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污水收集系统, ### 运行管理水平,根据《浦东新区外环以内排水系统规划(####-####)》,原则同意张江集电港## ### 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地块,丹桂路芳春路东北角,规划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建设规模暂定#.##万立方米/日。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 ### 内设备规模扩容更新,增设除臭设施,电气及自控设备更新升级,同步实施建筑、道路、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更新修复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 ### 调查, ### ### 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 ### 整体性研究,明确服务范围与人口, ### 建设规模,应结合规划用地、功能需求、建设条件等情况,加强方案比选论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五、本项目属于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 。 ### 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 ### 。 六、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批复有效期##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 ### 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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