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 ### 铝工业废物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 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经济开发区西湖路西侧、 ### ### 区内,依托“ ### 年产##万吨再生铝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预处理车间和煅烧车间,购置雷蒙磨、甩干或打包压块和检测、研发等相关生产、研发及配套设备,年处理铝工业废物#.#万吨(其中利用铝屑#万吨###-###-##、###-###-##,外购或利用上下游企业铝灰渣#.#万吨###-###-##)。
本项目实际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等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 ### 区贮存需求,项目发生的变动为非重大变动,不属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号)》中涉及的重大变动情况,本次变动不会改变原环评文件的总体结论。
二、 ### 络公式
本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已编制完成,报告链接:
链接: ### 提取码: #gy#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联系人:祝莉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经济开发区西湖路西侧、龙池路北侧
四、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程工
联系地址: ### 广场B座##楼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发布之日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公示期内,公众均可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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