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中标详情

登录 | 注册
发邮件 收藏

公告内容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 ### 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 六楼不动产登记专窗。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先生。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 范才兰 宅基地使用权/ ### 有权 阳春市潭水镇盘新村委会禾香村 宗地:###.##平方米 房屋:###.##平方米 住宅 登记机构: ### ####年##月##日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