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我局对 ### 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 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 ### q.com
序号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报告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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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工程
延安市子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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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上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 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 新建工程公众参与说明.pdf
### 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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