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 ### 办法》, ### 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 ### 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凤平路###号(北纬##度##分#.###秒,东经###度#分##.###秒),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主要从事模具钢材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模具钢材###吨。
### 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废水、 ### 理设施已经于####年##月##日建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企业于####年##月##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K#GXF###P),于####年##月##日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杜春龙
联系电话: ###########
### 门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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