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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粤(宜章) ### ### 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 湘发改许〔####〕###号 国粤(宜章) ### : 你单位《 ### 节能报告的请示》(湘粤电〔####〕##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年第#号)第九条和《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规〔####〕###号)第九条有关要求,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 ### 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当量值)、**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原煤**t(折**吨标准煤)、煤矸石**t(折**吨标准煤)、柴油**t(折**吨标准煤)。年输出电力**万kW·h(折当量值**吨标准煤,等价值**吨标准煤)。年平均供电标准煤耗为**gce/kW·h, ### 用电率为**%。 三、你单位应在落实节能报告和“两高”论证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主要用能系统。以锅炉、汽机、电气等主要用能系统为重点,提高能效水平。应通过自建光伏和购买绿证等措施,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例。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分体空调、配套电机、照明器具等主要用能设备。 ### 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使用的类型。 (三)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年第##号)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 ### 分类、分项在线监测。 四、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 ### 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及以上, ### 节能审查。 五、根据“十四五”能耗双控和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相关要求,请郴州市发展改革委对本地区能耗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合理控制能耗增量;将本项目作为节能监察重点对象,依据本审查意见、“两高”论证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节能报告, ### 有效监督和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和能耗替代方案落实情况;项目完工后督促项目单位及时组织节能验收,未落实能耗替代方案和购买绿证承诺的,不得投入生产。 六、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和能耗替代方案、购买绿证承诺等落实情况和验收情况,我委将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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