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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 将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 ### ### 络平台上(网址: ### ,户名: ### )进行第一拍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号楼#层###办公房地产( ### 分可移动物品)
(#) 位置: ### #号楼#层###;
(#)规划用途:办公;
(#)土地性质:出让;
(#)产权面积:证载建筑面积##.##平方米;
(#)利用现状:空置;
(#)参考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元。
二、特别声明:
#、各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 ### ### 限购政策以确定是否具有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而导致流拍的,由买受人依法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可移动物品清单详见附件询价报告。
三、竞买人条件: ### 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但是,根据《 ###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年#月#日起, ### 在地有限购政策的,竞买人申请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竞拍的,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拍成功后如无法提供购房资格证明的,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各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 ### ### 中关于购房资格的要求说明, ### 了解当地房屋是否限购以及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 ###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 ### 为。 ###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 ### 委托。如未办理委托, ### 自动生成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制作相关法律文书。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 ### 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 ###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 ### 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展示时间: ### ,其中法定节假日、 ### 。如需看样, ### ### 看样, ### ### 看样。咨询联系电话####-########。
### ### ### 服务, ### ### 有责任, ### 无关。联系电话:##########。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七、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是否限购, ### 门。
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他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 ### ### 需补交的相关税费( ### 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 ### 提交过户核税清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 提交书面延长申请, ### 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物业费、水、 ### 承担。
九、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载 ### 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十、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 ### 拍卖价款后, ### 裁定书、 ### 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 ### 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关于拍品交付, ### 另行通知。
十一、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 ### 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 指定账户, ### 指定账户(户名: ### , ### : ### ,账号:###################)。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南环路##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 。
### 及看样:电话##########或登录“ ### ”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 ### ”自助预约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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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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