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 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 ### ### 络平台上(户名: ### ,网址 ###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人王学春名下的位于青岛市李沧区万年泉路###号#栋#单元###户(建筑面积###.#平方米)。
起拍价:#######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 ### 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 ###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三日前(如遇休息日需提前) ###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 ### 委托,然后再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 办理交接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 ### 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天##:##时(工作时间) ### , ###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 到标的物介绍相关附件下载中查看。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 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门登记信息,过户登记时需要对标的物重新测绘的, ### 门数据为准, ### 无关;标 ### 解决。
七、标的物如能过户的(能否办理过户手 ### ### 门咨询确认), ### 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各自承担;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明或无规定的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 ###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 ### 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 ###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万以内为##天,###万以上为##天,拍卖结束当天开始计算) ### 指定账户(户名: ### , ### : ### ### ,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 ### ### 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 ###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 ### 银、 ### 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万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 承担, ### 与京东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 ### 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 ### ### 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 ### 银支付限额, ### 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 ### 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 ### ### 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二、依照法释〔####〕##号《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 拍标的物后, ### 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 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 。
### 电话:###########王法官
特别提醒: ### 第三方平台: ########### .
友情提示:请认准官方指定联系电话,谨防金融诈骗。
### 电话:###-###-####、 ###########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号
网址: ###
### 电话:###-###-####
此公告在“ ###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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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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