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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GZJY#######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 办法》《 ###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 委托, ### 组织、 ### ### 分建筑物等国有资产公开招租项目, ### 如下。
一、转让组织基本信息
转让方: ###
交易机构: ###
交易平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交易标的简要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交易方式
出租年限
面积(m#)
起始价(元/年)
加价幅度(元)
保证金金额(元)
#
### ### 分建筑物出租
第一教学楼
网络
竞价
#年
#####.#
########
######
######
行政办公楼
####.##
食堂
####.##
二号学生公寓
####.#
三号学生公寓
####.##
校区门卫
##.##
土地
#####.#
注:以上建筑物及土地为整体出租,租期#年,建筑总面积#####.##平方米。不得从事餐饮(除食堂外)、易燃易爆危险品、腐蚀品、 ### 娱乐、空气和噪声污染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高校周边安全管理要求的项目。
(二)付款方式
租期#年,合同#+#+#签订,租金按合同分年度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房屋。第一年度的租金全额支付后签订本年度合同;第一年度合同签订后第##个月内缴纳下年度租金并签订下年度合同,以此类推缴纳租金和签订合同。
(三) ###
意向受让方可在 #月#日上午# ### ### 踏勘,费用自理。联系人:傅老师,电话: ########### 。 ### 踏勘,费用自理。
三、意向受让方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及符合法律规定的非法人组织。
#.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交易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交易公告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二)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报名方式
(#) ### 首页,点击“ ### 通办”,进入“交易主体注册” ### 主体用户名(手机号)信息的注册。网址: ###
(#)意向受让方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 ### 报名,网址: ### : ###
### : ### ###
### 报名时, ### ,点击生成保证金子账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 保证金账户。
(二) ### 置方式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缴清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出具通知, ### 原渠道退还本息;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 ### 原渠道退还本息。
八、转让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九、 ### 理方式
###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人:傅强,联系电话: ########### ;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受让方违约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受让方在交易活动中, ### 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署租赁合同、未及时支付成交价款等), ### 为,经转让方确认后,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与国有资产交易价款收入一并上缴省财政。转让方违约的, ### ### 门联系,电话:####-#######, ########### 。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遵循以下条款:
#、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房屋的日常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受让人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 ### 分项合作经营。
#、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必须收回房屋、场地的,受让人应无条件退租,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损失。
#、经营期内,受让人擅自停止或退出经营的, ### 有的损失。
十二、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晏成明
联系电话:####-#######
地址: ### 关区雁兴路##号
技术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 ###########
### 电话:####-#######
附件:交易申请表
###
####年#月##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申请表
申请项
目信息
项目名称
### ### 分建筑物出租
标的名称
第一教学楼等七项标的物
意向受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
或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姓名
### 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方需要对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情况作出承诺)
承诺事项:本单位具有良好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可靠,将承担信息不实产生的责任。
申请人:(公章/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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