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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晋中产交〔####〕第##号 晋亿信拍公字〔####〕第##号 经平遥县人民政府批准 ### ### ### 东、双林大道南的房地产及设备, ### 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一)拍卖标的: ### 东、双林大道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设备;其中: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证载为划拨用地,证载土地用途:机关团体用地,证载宗地面积:####.##㎡(合#.##亩),证载建筑面积:####.##㎡,不动产证号:晋(####)平遥县不动产权第#######号;②房屋建筑物:办公楼及附属建筑,面积共计:####.##㎡,房屋结构:混合结构,竣工时间####年;③构筑物及设备:水井、化粪池、锅炉和视频监控设备;上述资产整体按现状打包拍卖。附:《拍卖标的明细表》 (二)根据《 ### ### 第三十六次项目审议审查意见》 ### 《关于拟拍卖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的函》文件, ### 占宗地的规划指标为: (#)宗地位置: ### 东、双林大道南; (#)宗地面积:####.##㎡(合#.##亩); (#)土地用途:旅馆用地;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本次拍卖成交后国 ### 用地,地上建筑物由办公楼变更为商业类建筑; (三)拍卖标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起拍价:##,###,###.##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增价幅度:##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增价幅度##万元,房屋建筑物及设备增价幅度##万元)。 二、拍卖时间及方式:拍卖时间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开始,通过中拍平台( ### ) ### 公开拍卖。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现场勘察联系人:郝先生,电话: ########### 。 四、标的展示地点: ### 东、双林大道南。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报名条件: ### 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企业,均可申请参与竞买(自然人报名上传身份证原件;企业报名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报名: 线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办理交纳“竞买保证金”前,自行按照中拍平台( ### )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操作; ### ### ### 承担; #.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请于####年#月#日##:##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 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保证金不计利息):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 ### ### 行 号:############ 特别提示:竞买人在以上“线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中有任何一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 ### 承担。 六、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截止。 七、联系人: (一)平遥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南外环路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 ########### (二) ### (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市民之家#号楼####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 (三) ### 地址: ### ### A#-##一层###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 八、竞买注意事项及瑕疵声明 (一) ### 整体拍卖,拍卖发布的相关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及标的的状况作出判断,竞买人在竞买之前务必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 披露的内容, ### 认真实地勘察了解标的的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 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面积、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产权变更、结构、成新度、状态、可用性以及使用面积等)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 ### 做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二) ### 规定的展示期间内认真阅读有关说明,亲自实地查看标的, ### 谨慎的选择, ### 自估, ### 为负责,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已对标的现状勘查确认,一经应价,不得撤回,竞价成交后,承担标的瑕疵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 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认同, ### 负责;本次拍卖不对标的面积差异提供保证, ### 勘验, ### 竞价,如不清楚可向委托人、拍卖人书面提出询问。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和瑕疵了解并认可,拍卖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拍卖标的瑕疵及风险。 (三)在拍卖前如遇委托人撤拍或中止(终止)拍卖,拍卖人退还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 责任与义务。 (四)本次拍卖具有法律效力,竞拍是竞买人的真实意图,拍卖标的成交后, ### 络 ### 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 ### 交易费(拍卖成交价×#%)直接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上述费用后剩余的成交价款,买受人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面积、产权变更及转移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拍卖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持《电子成交确认书》 ### 办理拍卖标的的交割手续,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所得税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双方各自承担。 (六) ### 在办理相关证件时的确权测量面积为准。若拍卖公告的不动产面积与权证登记面积不一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找齐面积差额及差价,不影响或改变已拍卖的成交价格,委托人、 ### 、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七)应价不可撤回,拍卖成交价款不含应由买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登记等有关费用。 (八)拍卖人只向委托人、买受人出具成交证明和相关资料,不承担标的移交、产权变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在办理标的产权变更中因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不能顺利变更的,拍卖人不承担责任,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或其他原因为由悔拍,否则,除不退还其竞买保证金外,委托人及拍卖人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 拍卖。 ### 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 ### 为之一的,委托人及拍卖人取消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买受人依法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 ### 理: (#)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 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买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 ### 为。 (十一)拍卖成交时,中拍平台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 ### ,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十二)拍卖事项如有变更, ### , ### 为准。 ### (有限公司)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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