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 ### 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 ### 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过户等相关事宜, ### 、 ### 电话; ### 委托他人参与竞买、 ### 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对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 ### 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 ### 为, ### 价成交, ### 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 关于拍卖位于
### 的公告
### 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 ### 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 , ### 址: ###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评估报告显示:评估对象为低层、院落式住宅房屋。整体楼宇为地上#-#层,第#层为楼梯间,建筑面积###.##平方米, ### 有权,无房产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在案外人张某某名下。 ### 了解购买资格或条件。(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房产能否办理过户, ### ### 咨询了解,买后责任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 ### ,本院已委托“河南易和法拍” ### 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河南易和法拍”安排(未腾空的房产,因无法进入室内,无法安排看样)。
三、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 ### 分, ### 指定账户; ### 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五、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 ### 标的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 发布的竞买须知。
#、 ### 办理。
#、标的物原产权人( ### 人)承担增值税、 ### 得税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税费,买受人承担契税、印花税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 ### 人) ### 垫付, ### 申请退还。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日内凭有关缴纳税费票据原件, ###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本院经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依法发放拍卖款项, ### 分税费。 ### 主张权利。
#、 ### 欠的物业费、水、电、暖、燃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 了解。
#、 ### ### 人承担。
成交后交付房产时间可能较长,请竞买人注意。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 ### 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现未知有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需参加竞买的, ### 提交有效证明, ###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 ###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委托人和 ### 提交委托手续, ### ### 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 ### 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拍卖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拍卖须知》 ### 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 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后的金额) ### 指定账户(户名: ### , ### : ### ### ,账号:###### ########### ##), ### 转账的方式支付, ###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拍卖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时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 。 ### ### 查询,网址:
###
依照法释〔####〕##号《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 拍标的物后, ### 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 。
咨询电话: ###########
承办法官电话:###########魏法官( ### )
拍辅机构: ###
法院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中段
### :###-###-####
###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