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拍卖位于潍坊市寒亭区北美枫情大厦#号楼###、###、###、###、 ###
### 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 ### 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 , ### 址: ###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潍坊市寒亭区北美枫情大厦#号楼###、###、###、###、###室。
起拍价:######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拍卖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坐落
规划用途
房屋面积(平方米)
所有权证号
定向询价(元)
#
#号楼###
办公用房
##.##
鲁(####)潍坊市寒亭区不动产权第#######号
######
#
#号楼###
办公用房
##.##
鲁(####)潍坊市寒亭区不动产权第#######号
######
#
#号楼###
办公用房
##.##
鲁(####)潍坊市寒亭区不动产权第#######号
######
#
#号楼###
办公用房
##.##
鲁(####)潍坊市寒亭区不动产权第#######号
######
#
#号楼###
办公用房
##.##
鲁(####)潍坊市寒亭区不动产权第#######号
######
合计
###.##平方米
######元
该房产带租拍卖,租赁期限到####年#月## 日
执行依据案号:####鲁####执####号
该标的经定向询价价格为:######元
网拍委托机构: ### / ###########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 , ### 看样,法院无统一安排。
地点: ### 在地:潍坊市寒亭区北美枫情大厦#号楼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 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 门(如不动产、税务、国土)等详细了解限购、过户、税务等相关政策,竞拍人参与竞拍视为对本标的了解并认可。
#. ### 置该标的相关物业交接手续、 ### ### 理事项, ### 理。
#.拍卖成交后,若悔拍依法承担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责任。
#. ### 络司法拍卖过程中的 ### 有限公司完成。
六、其他相关条件
#.拍卖标的物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关主体承担,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缴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竞买人须提前了解购买标的,自行承担因参拍成交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 ### 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根据《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 ### 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 ### 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 ###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 ### 指定帐户, ### 进账联用途栏注明“####鲁####执####号拍卖余款” 。
#、银行付款方式: ###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
### : ### ###
开户账号(一案一户):###################
开户银联号:############
#、拍卖未成交的, ###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 。 ### ### 查询,网址:
###
十三、依照法释〔####〕##号《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 拍标的物后, ### 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 。
### 电话(生法官): ###########
联系地址: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号。
拍辅机构名称: ###
### 电话: ###########
### :###-###-####
### 客服:####-#######
###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