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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
### 将于####年#月##日## 时至####年#月##日## 时止(延时的除外) ### ### 络平台上(网址: ### ,户名:( ### ) ### 区青屏大街西段北侧(世纪新村)(###-####-####)(新密房权证字第###########号) ### 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房屋状况: ### 区青屏大街西段北侧(世纪新村)(###-####-####)(新密房权证字第###########号)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 回族区,配套设施:水、电等设施齐全,简装。以上拍品介绍摘自评估报告,具体详细, ### 到实地了解。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以上价格是经承办本案的合议庭合议后确定的。
二、竞买人条件: ### 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 ###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 ###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 ### 为。
特别提醒:本院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自####年#月#日起,按照《 ###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 。
### 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准许参与竞拍( ### 门发布的限购政策),参与竞拍的竞买人、 ### 在地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视为承诺具有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 ### 提交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买受人不具有购房资格条件,本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虚构购房资格参加拍卖活动且拍卖成交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除外) ### ,有意者请于####年#月##日下午#点至#点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另上述房产是否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 门了解,造成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 ### 拍卖价款后, ### 出具 ### 裁定书、 ### ### 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 ### 垫付。
缴纳方式: ### 垫付, ### 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 ###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不包含在本次交易前已拖欠的税款费用、物业费用), ### 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拍卖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 款项退还已缴纳税款, ### 主张, ### ### 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办 ### ### 申请退款,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税款 ### 有交易费用。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的, ### 联系。
九、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已电子送达通知双方当事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需在成交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 指定账户(户名: ### , ### : ### ### ,账号:###############)。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 。 ### ### 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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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依照法释〔####〕##号《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 拍标的物后, ### 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执行依据: ### 作出的(####)豫民再##号民事判决书。
十五、定价依据: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作出的( ### 询################号)评估报告。
### 依据和定价依据等文书, ### 法官联系。 ###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 电话:####-########。
### 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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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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