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人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延时除外) ### 公开拍卖活动, ### 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 ### 内容。
二、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 ### 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 ### 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审核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 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风险、瑕疵、缺陷,认真研究 ### 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本标的不组织看样, ### 、 ### ### 查询核实, ### 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风险、瑕疵、缺陷。
四、竞买人条件: ### 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 为能力, ### 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 ### ### 络拍卖的实施办 法(修订)》第二十九条规定,破产案件涉及的下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财产:
(一) ### ;
(二)管理人;
(三)网络拍卖平台;
(四)拍卖辅助机构。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 ###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 办理转让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 ### 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京东拍卖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未按京东拍卖平台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平台账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 ### 拍卖成交款后#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拍卖成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自买受人悔拍之日的次日起可以再次就拍卖标的发拍, ### 置,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有剩余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管理人。 ### 置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 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和已付的价款不足以承担的,管理人将继续向原买受人追偿。视为悔拍的情形包括:
#、 ### 成交款的;
#、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
#、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接手续的;
#、买受人逾期未启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十二、 ### 拍卖款后应及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转让手续,逾期不办理的, ### 承担本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质押、查封、担保、侵权等后果。能否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 ### ### 门咨询确认,因拍卖标的现状或存在风险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让手续及办理二次转让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转让的任何承诺,拍卖标的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 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 产生的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权属变更、 ### 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四、 ### 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 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 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当如实向京东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 ### 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 ,联系人:杨经理, ########### ,联系人: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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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未尽事宜, ### 。
###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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