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资质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一) ### ### 单位工作人员(含编制外聘用人员)和工作人员近亲属; (二)国家公务人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 ### 会机构或者组织; (五)本债权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以及债务人管理层。(六)不属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七) ### 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
竞买公告
### ### 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 时止(延时的除外) ### 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网址)开展#########################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竞买标的物:
#、 ### ### 持有的熊*强债权。起拍价:###,###.## 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
(#) ### 为能力且不属于竞买资质限制不得参拍情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 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 ###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 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如委托手续不全, ### 为。项目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 ###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竞买资金限制: ### (含下属分支机构)信贷资金。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 ### (联系人:张经理,####-########), ### 看样。
六、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七、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 ### ### ### 联系。
八、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竞拍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成交款,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时起#日内,通过京东拍卖平台线下支付拍卖余款交缴入指定账户(户名: ### ### 资产转让专户, ### : ### ### ,账户:##################)。 ### 有成交款后#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 ### ### (地址: ### ### )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债权转让合同》,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 ### 涉标的物, ### 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 ### 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十一、 ### 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十二、 ###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及《债权转让合同》(参考文件) ### 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 ### 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 ### 条款和内容, ###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 ### ### 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 ### ### 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 )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四、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十五、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 ### 。
咨询电话:张经理,####-########,郑经理,####-########
联系地址: ### ##楼
此公告在“ ###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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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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