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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变卖 公 告 ### 将于####年#月##日##时起六十日内(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 ### ### 络平台上(网址: ### ,户名: ###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 ##-#-###的房地产,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为:##.##㎡,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详情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评估报告。 二、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变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起拍价:######元,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 ###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 看样。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 承担,请慎重竞买。 ### 。 ### 分, ### ### 理。 五、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本变卖标的物无租赁权人,除前述人等外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 ### 提交有效证明, ###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或邮寄未签收等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六、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 ### 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七、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三日内将变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 ### 指定账户(户名: ### , ### : ### ,账号:##### ########### ##-######)。 八、根据《 ###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 拍标的物后, ### 拍平台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 ### ### (地址: ### ### ### ### )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 ### 裁定书、 ### 通知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 根据案情确定)。 九、 ### 办理, ### 需要的时间等情况, ### 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因办理二次、三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负担,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外, ### 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存在他项权证的,法院可以协助办理注销手续。因本次变卖成交办 ### ### 分,从变卖成交价款中支付[需由买受人先代为垫付, ### 办理,并在变卖成交后##日内(客观原因造成的延迟时间可予扣除) ### 申报, ### 在变卖成交价款中支付; ### 申报, ### 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优惠地价款、土地闲置费、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 承担。 ### 人欠费如符合追偿规定的, ### 依法主张追偿权。 ### 依法主张权利。 ### 为。 十、本次变卖成交后的实际缴纳税、费、金与变卖实际成交价格、房屋类别、年限、房屋买受方原拥有的房地产数量等因素有关,具体金额视交易发生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予以确定, ### 门计算为准。 十一、因本次变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前往相关税务、 ### 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政府服务热线“#####”咨询上述房地产产权过户应缴纳税、费、 ### 费用的具体情况。 ### 查询、 ### 市规划、性质变更、征收拆迁等影响不动产交易价值的公开信息。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评估报告或税费负担方式有异议者, ### 提出,逾期将视为没有异议。 十三、特别说明: #.本次变卖, ### ,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 ### 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 ### 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年内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卖标的过户手续;超过一年的, ### 门申请重新委托评估,以重新委托评估后的评估备案价为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院只开财政非税票据, ### 相应进项抵扣, ### 门咨询确认。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 协商解决,可能存在原产权人不配合等原因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 相应进项抵扣等风险。 ### 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 电话:####-#######,承办人:卓法官。 咨询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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