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 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 ### 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 ### 股权。##%股权及股权收益。
标的物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
#、 ### ### 需要的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 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 ### ### 了解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及股权过户、 ### ### 税金和费用等。若因买受人自身愿意,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成交后, ### ### 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 ### 有。
#、 ### ### 了评估, ### 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 ### 咨询、查询相关资料。
二、实物状况和权利负担:拍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 ### 、 ### ### 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 为, ### 知悉和认可, ### 承担。
三、拍卖方式: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时五分钟,竞买人可在延时期限内继续竞价。
四、咨询和看样: ### ,联系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 ########### 付法官
### 作为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 ### 及组织查验等工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电话 ########### 。
五、权利申报和异议提出: ### 人参加拍卖申请免交拍卖保证金的, ### 发布之日起##日内, ### 提交书面申请, ### 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
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的, ### 发布之日起##日内, ### 提交书面申请和能够证明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材料, ### 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材料的或未参与标的物竞拍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 ### 为或者标的物权属存有异议的, ### ### 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申请。
六、竞买人条件和资格: ### 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特别提醒, ### ### 相关政策, ### 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 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 ###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 提交委托材料(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成功后, ### 办理成交手续。 ### ,委托代理人应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 ### 办理成交手续。
七、竞买报名和保证金、剩余价款的交纳: ### 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建议竞买人提前#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 ### 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 ### 指定的账户【户名: ### , ### : ### ,账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和悔拍责任: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并在平台公示,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过户办理和标的物交付: ### 拍卖价款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和案款收据。本院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
十、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办理涉税事宜。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 理。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 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 ### ### 和《竞买须知》 ### 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 ### 义务和承担责任。
### 人、 ### 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 ########### 付法官
### 电话: ###########
监督电话: ########### ( ### )
联系地址:唐山市路南区燕新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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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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