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 《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 ### 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 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 ### 人, ### 人未接电话,已发短信告知, ### 人联系电话错误,未通知到, ### 公示。
变卖公告
### ### (网址: ### )进行公开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 ##号楼负#-#号(车库)
### ##号楼负#-#号(车库),建成时间约为####年,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停车用房,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月##日, ### 在建筑物为商业及车库裙楼共#层,该房产位于名义层负#层, ### 观光电梯,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目前作为车位使用。
特别提示:(#) ### 查封并设有抵押, ### 人。(#) ### 有权、分摊土地使用权以及附着在建筑物上的与其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室内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车位划线有调整,无法与产权证附图位置相对应, ### ### 交付, ### 门确定为准, ### 门了解。(#)未了解到物业欠费情况, ### 了解(具体欠费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 ### 涉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气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了解)。(#)标的物可能存在大修基金未缴, ### 承担, ### 门收取为准。(#) ### 负责交付。
### 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 了解。
评估价:#.##万元,变卖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 ### 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本次变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 安排,联系电话:###-########、 ########### 、 ########### (咨询、预约看房)。
二、变卖方式:
#.本次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程序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 ### 上在线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 ### 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变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 ### 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 ###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 ### 委托。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 ### 联系。
八、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 ### 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 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 ### 现场报名。
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参与竞买或多 ### 提交登记手续。
### 在线报名,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其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交款,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本 ### 指定账户。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竞 ### 案款账户(户名: ### ; ### : ### ;账号:###################)
九、 ### ### 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 ### ### 了解。标的物若有涉及水、电、 ### 解决; ### 涉及的物管、水、电、 ### 承担。
十、参照《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物后, ### 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 ### 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对于公告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 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标的物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 。
咨询电话: ### ###-########, ########### ;
### 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
### ### 监督电话:###-########
### 督察室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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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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