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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 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有关规定,受新疆金奇阳光建设投资(集团) ### 委托,我公司对新疆金奇阳光建设投资(集团) ### 股权##.###%进行公开转让。 ###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的企业基本情况转让标的: ### 。注册资金###万元, ### ##.###%股权,转让新疆金奇阳光建设投资(集团) ### 持有##.###%股权。对应的资产、负债及相关情况详见中盛华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二、标的的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 ### 三、转让标的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 中盛华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宏昌天圆会审字[####]第#####号。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详见评估报告。 四、竞买保证金 人民币:#####元(#万元) ### ### 指定账号: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账号:#### #### #### ##### 汇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五、公告期限及拍卖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为自北京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标的预展地点: ### 预展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拍卖时间:####年#月##日##:##时 拍卖地点: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号华东大厦##楼####室 六、意向受让方的申请登记 ### 期限内携带有关材料(企业法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 提出受让申请。 七、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 ### 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受让。 (一)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 ###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 ### 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 ### ### 了解; (三) ### ### 的发展。 (四) ### 合同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五)未发生涉诉案件,企业征信无不良信用证明。 八、交易方式及付款方式 #、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九、特别说明 (一)对评估报告中未披露的转让标的企业或有债权、债务由转让方按其转让标的企业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具体债权债务划分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二)本项目为新疆金奇阳光建设投资(集团) ### 持有##.###%股权股权转让, ### 拆分转让。 十、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忠芝 电话:####-#######; ########### 咨询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号华东大厦##楼####室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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