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中标详情

登录 | 注册
发邮件 收藏

公告内容

### 管理人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 管理人,监督单位: ### ,网址: ###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 ### 名下各类物品一批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 有信息仅供参考, ### 实物数量为准 序号 分类 名称 数量 # 椅子 各类椅子 #### # 杂物 木门 ## # 消毒柜 ## # 衣帽架 ## # 监控摄像头 # # 热水宝 # # 灭火器(箱) ## # 沙发 # # 柜子 ## ## 转盘 # ## 灯具 射灯 ### ## 吊灯 ## ## 壁灯 ## ## 珊瑚灯 # ## 胆灯 ### ## 应急灯 ## ## 厨具 分酒器 ### ## 各类杯子 #### ## 勺子 ### ## 盘子 ## ## 卡式炉 ## ## 托盘 ## ## 各类壶 ## ## 纸巾盒 ## ## 刀叉 ## ## 碗 ## ## 开酒器 ## ## 冰桶 # ## 毛巾夹 ## ## 主餐更 ### ## 餐垫 # ## 后厨操作台 ## ## 货架 ## ## 风机 ## ## 卫生用品 小便器 # ## 马桶 ## ## 洗手盆 ## ## 镜子 ## ## 各类餐车 小推车 ## ## 餐桌布 台布 ### ## 各式垃圾桶 垃圾桶 ## ## 餐桌台 餐桌台 ## 标的物特别说明: #、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可能存在设备老化、毁损和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和质量保修,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 ### 件缺失的情况,竞买人参拍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价格认可。一旦竞拍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悔拍,否则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于悔拍造成的拍卖标的重新拍卖产生的损失由原竞买人承担。 #、 ### 区内、库房等存放的资产数量、种类等与标的物现状不符, ### 现状作为交付标准。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商标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 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设备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 ### 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 ### 提货,成交后产生的拆卸、运输、维护等一切费用及可能存在的安全责任等, ### 承担。 #、关于税费问题, ### 门咨询购买上述财产需缴纳的税费种类、税率等。竞价结束后, ### 需承担的一切税、 ### 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 #、本次拍卖如竞买人发现存放地标的存放的数量、种类等与拍卖明细表中列出的明细不符, ### 现状作为交付标准。 ### 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 ### 、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 ### ### 上述标的的相关情况。联系人:刘先生,咨询电话: ########### 。有意看样者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管理人或上拍机构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天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 ### 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 管理人;账号:###################; ### : ### ),注明“破产案号:(####)京##破###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不出具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 ### 指定账户(户名: ### , ### : ### ,账号:###################)。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的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移交与过户 ### 有成交款后#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 ### (地址:北 ### )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自完成交接手续时起#日内(#:##-##:##)自行提货并按管理方做好卫生清理工作。买受人受领标的过程中,不属拍卖标的范围内的物品,买受人不得搬离、处置、挪动(管理人有要求的除外), ### 责任。 特别说明: #、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环保政策障碍等原因未及时拆卸、搬运等产生的损失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灭失/损毁, ### 地费、保管费,或者维修费、鉴定费等) ### 负责。 #、 ### 库房内, ### 拆卸、 ### 为的不得妨碍该区其他经营者的生产经营,不得毁坏该区等建筑物、附属物等其他物品。标的物在拆卸、吊装、装运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与管理人、辅助机构无关, ### 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的,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风险提示 (一)标物特殊情况说明: ### 情况可能存在差异,清单数量仅供参考, ### 实际情况为准。 ### 承担。 ### 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 ###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二)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 ### 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 ### 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三) ### 涉标的物, ### 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 ### 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 ### 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 ### 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 为无法顺利完成的, ### 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 ### 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管理人、 ### 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六)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 ### 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 ### 充分准备。 (七) ### 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 调查、了解、核实。管理人对标的物描述、外观、质量、包装差异等不作担保, ### 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八)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已无法找到标的物当年相关购置票据和说明书等,如本公告中关于标的物的描述与实物不符,以其实物现状为准, ### ### 中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九)管理人将标的物交付至买受人后风险转移至买受人,管理人对交付后可能产生的风险、纠纷及任何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标的物无发票、无保修及其他凭证提供。 九、 ###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 ### 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 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 ### 条款和内容, ###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 ### 、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 ### 。咨询电话: ########### ,联系地址: ### 区金融大街##号富凯大厦 ### 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 电话: ### 在“ ### ”上发布,网址: ### 。 ###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