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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拍卖公告 ### 定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延时除外)在“ ### ”( ### ) ### 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乌鲁 ### 东湖观澜一期##号住宅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共#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住宅。建成年代:####年,证号:兵(####)第十二师不动产权第#######号。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 ### 咨询等工作, ### 分。 ### 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资格描述: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 ### 确认), ###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特别提醒:据了解,该标的物目前空置; ### 人拒接电话,实际未进入室内查看,咨询物业了解截止####.##.##欠物业费#####.##元,以上结果仅供参考, ### 门出具的结果为准。本次拍卖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划拨土地使用权,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室内家俱、家电、装饰或其他动产)、公共车位、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 办理, ### 税、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房屋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交房手续需要一定时间, ### 通知。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 ### 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 ### 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 ###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 ### ”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 ###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 ###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 (地址:乌鲁木齐市滨河中路###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 ### 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 ### 。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滨河中路###号 拍卖辅助机构: ### 联系人:徐先生 ### 电话: ########### 辅助机构地址: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山东路金茂新天地A座###室 ###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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