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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变卖公告 ### 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 ### ”(www.jd.com) ### 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弄##号#-#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类型:商场,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新建,竣工日期:####年,房屋用途:商业,总层数:##层,房地产权证号:沪(####)浦字不动产权第######号,核准日期:####年##月##日。土地宗地号:周浦镇##街坊##/#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土地使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宗地丘面积:##,###.##平方米。 评估价:###万元 最低变卖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最低变卖价, ###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 ### 交付的最低变卖价将不计息解冻、退回; ### 分, ### 指定账户。 四、变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最低变卖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变卖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 ### ### 并预约看样, ### 登记, ### 陪同。 六、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发布的竞买须知。 #、变卖标的占用情况:截至勘察日(####年#月##日),标的空置。所有室内家具、电器、物品及设备设施、可移动物品等均不属于本次变卖范围。 七、 ### 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 查询当地限购政策,确保参拍前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交付及过户的, ### 承担法律责任。 八、变卖成交余款(变卖成交款扣减最低变卖价)应于变卖成交后##日内以买受人( ###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 账户, ### 递交缴款凭证。账户名称: ### ; ### : ### 。账号:###################。 ###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成交余款的构成悔拍,其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裁定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变卖成交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交付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 ### ### 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 。 十、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 ### 处理。 十一、司法变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 ### 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二、变卖成交后, ### ### 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三、买受人全额支付变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 ### 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 ### 产生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 ### 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非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 垫付。自行垫付的,本院不予退还。 ### 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成交价不含税费。 十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 联系。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 ###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 办理相关手续, ### 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 ### 。 ### 络变卖, ### 为相关的变卖财产:(一)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 ### 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六、本次变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相关利害关系人。根据《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方当事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七、本标的的全程变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 ###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 ” ### ### 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 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 咨询电话:###-########王先生 ###########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中路####号B#幢#楼东 举报监督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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