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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拍 卖 须 知 ### 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 ### ### 络平台上( ### 址: ### ,法院账户名: ###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 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 ### 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 ### 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 区御翠豪庭小区#号楼西单元####室。 四、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实地核查。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五、 ### 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 ###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 ### 办理委托手续, ### ### 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 ### 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 ###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身份证件、租赁合同、租金凭证等,需与原件核对), ###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 ###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 ### ) 十、 ### 的,就拍卖标的物现状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 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供竞买人参考。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考察标的物现状, ### 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 ,实地看样, ### 为。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日内缴纳尾款, ### ### 上支付, ### ,并按约定时间(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 ###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银行付款方式: ### 指定账户(户名: ### , ### : ### ### ,账号:###################。 #、 ###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 ) #、拍卖未成交的, ###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 ### 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 ### 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 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按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有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 ### ### 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问题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 ### 分, ### ### 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 ### ### 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 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在此次拍卖活动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 ### 拍卖相关的文书, ### 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 ### 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 ### 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 ### 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 ### 为,可如实举报。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举报监督电话:####-####### ### :###-###-#### ###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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