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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公示栏 ### 《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 ### 发布. 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 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司法拍卖, ### 人、 ### 人,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 将于####年##月##日##时起(变卖期为##天,延时的除外) ### ### 络平台上(网址: ### ,户名: ### )进行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号附##号#-##号商业服务用房,证号为渝(####)南岸区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为###.##㎡,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现状:现空置(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 ### ### 标的物交付;本次拍卖标的物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家具、家电及动产)。 评估价:###.##万元,变卖起拍价(保留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一) ### 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二)变卖标的物物业名称为“万科金域学府翰江一期”,现空置, ### 无门牌号; ### 使用,其原有的专用梯间已被拆除,现需通过其他房屋进出; ### 分, ### 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为整层房产, ### 分参照房地产权证附图;成交后,需要恢复房屋原状(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恢复专用梯间)、消除安全隐患, ### 聘请具有资质的房屋测绘单位按照该房屋的产权产籍资 ### 分, ### ### 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人工费、安全责任等) ### 承担;若涉及消 ### ### 门核实、了解;请各竞买人详细了解房屋现状并充分知晓相关信息,该变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 ### 承担风险,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提请各竞买人注意并实地看样。 (三) ### 工作人员了解到此标的物业费、水、电、气欠费情况不详,最终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 ### 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需要联合竞买者, ### 联系。 (五) ### 中了解到, ### 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 ### 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 ### 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本院提醒如下: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 ### 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后即可参加拍卖。 ### 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 ### 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 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 了解,并承担可能的风险。变卖成交后, ### ### 标的物交付, ### 联系, ### 案件法官姓名及电话, ### 下一步流程。 二、权属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 ### 联系。 三、 ### ### 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 安排, ### 咨询电话:###-#######,辅拍公司经办人:董老师 ########### (自助预约看样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众兴拍卖”或登录 ### )。 四、竞买人条件: ### 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 ### 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 ;#、网络服务提供者;#、 ### 会机构或者组织;#、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 ### 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 ### 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 ###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 ### 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 ### 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变卖方式: (一)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二)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特别提醒: (一)标的展示的照片、 ### 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变卖成交后, ### ### 交付。 (二)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三) ### 门实测为准。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 ### 门办证为准。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证载位置、面积、 ### 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 ### 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 ###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 ### 办理。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印花税等) ### 垫付, ### 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 ### ### 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 ### ### 门了解。变卖成交后, ### 办理相关手续及办理移交过户时可能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物管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 ### 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七)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 ### ### 确认。逾期则视为放弃。 (八) ### 出具的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 ### 负责妥善维护、管理。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 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九)变卖成交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 ### 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 ### 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 ### 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 ### ### 人的债务。 (十一) ### 联系, ### 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 ### 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 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依照法释【####】##号《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 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 核对确认。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 ### 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 ### 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起#日内缴纳, ### ### 上支付, ### : (一)银行付款方式: ###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 , ### : ### ;账号:###################)。 (二)未成交的, ###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 。 特别提醒: ### 及拍卖机构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 ### 。 ### :###-####### ### 监督电话:###-######## 本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号( ### C区) ### ### 监督电话:###-######## ### 督察室监督电话:###-######## ### 电话:###-####### ###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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