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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 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 ### 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 ,机构名称: ###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浏阳市白沙路江山印小区#栋####室【湘(####)浏阳市不动产权第#######号】的房屋产权,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占用情况:无;承租情况:无租赁,是否可以看房:是。 详情可查看附件, ### 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评估价:### ###.#元,起拍价:### ###.#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 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 ###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 办理交接手续。 ###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 ###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 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 ### 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 ### (#:##-##:##点);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 ,咨询电话: ########### 吴女士 #、看样时间暂定,如需看样, ### 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 ### 拍卖价款后, ### ### 裁定书、 ### ### 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变) ### 办理, ### 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 ### 垫付, ### 凭票报支(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后, ### 申请退款)。逾期不报支的, ### 领取的风险, ### 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 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本院不负责房屋相关学位、户籍等问题。此类相关问题,如出现学位无法使用、户籍无法迁入等问题, ### 承担,若因该问题导致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后, ### 分成交价款,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 ###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 ###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 ### 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 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 ### ### 指定账户,拍 ### 指定账户: 户名: ### 执行款专户; ### : ### ; 账号:### ########### ####; 注: ### 案号:(####)湘####执恢###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 ### 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 ### 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 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 承担, ### ### 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 ### 拍标的物后, ### 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 发布的拍卖须知。 ### 电话:####-########( ### 欧阳法官) ### 电话: ########### 吴女士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 ### ### ### ### 网址: ### 此公告在“ ### ”、“ ### ### ”上发布。 ###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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