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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受委托,通过“浙交汇” ### “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年#月##日至#月##日开始自由报价,####年#月##日##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注: ### 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原因须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并不做任何赔偿。 二、承租人条件: #.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 为能力的自然人; #.企业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 ### ,账号:##################, ### : ### )。 #、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天内缴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并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 地移交手续,租金从竞价成交之日起第##日次开始计算。 #、标的租期#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从第#年开始以上一年度为基础逐年递增#%,乙方必须全数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权使用。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 ### 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 ### ### ( ### )。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即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咨询地点: ### 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室 资产展示地点: ### 在地 咨询电话:####-######## ### 纪检监督电话:####-######## ###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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