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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 ### (变 卖) (####)黔####执####号 ### 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 ### 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 ### , ### 址: ###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 ### 如下: 一、拍卖标的: ### ##栋#单元#层#号[ 权证号:黔(####)清镇市不动产权第#######号 ]房屋,面积:##.##㎡。 评 估 价:######.##元 起 拍 价:######.##元 保 证 金:#####.##元 增价幅度:###.##元(或整倍数) 情况说明:该房屋未腾空,租赁、 ### 核实。本次拍卖标的物仅限于房屋,不包含室内暂未腾空、可移动、未搬离的家具家电等物品,公告中展示图片仅为房屋户型参考,而非房屋实际腾退交付标准。如有其他瑕疵,本院不做任何承诺。 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情况, ### 核实,若有前述情况, ### 主张, ### 置。 二、特别提醒: ### 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 ### ### 承担。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请意向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 ### 办理过户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除外) ### ,本院已委托:“ ### ” ### 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 ”统一安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若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小时竞价规则。 #.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竞买人需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系统中提示的【保证金】,仅用于: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不买,保证金将依法被罚没。(在变卖中,保证金与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无关,用户必须全额交足变卖价全款后才能成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参与竞买)。 六、拍卖成交后, ### 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情况, ### 查询。标的物交易环节需缴纳的税费, ### 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相关过户风险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 ### 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 ### 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十一、 ###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 指定账户。(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终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成交确认后七日内缴纳, ### ### 上支付, ### : #、银行付款方式: ### 指定账户 户 名: ### ### : ### 收款账号:################### #、 ###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 ) #. 拍卖未成交的, ###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 。 ### ### 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号《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 拍标的物后, ### 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 ### ”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 / ########### ### :###-###-#### ###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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