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 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 ### ”( ### ) ###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新####执恢###号,位于博乐市锦绣路太湖阳光小区##幢#单元###号住宅房地产(产权证号:新(####)博乐市不动产权第#######号),证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竣工时间为####年#月。所在建筑物为地上#层,其中地上#层为临街门面,#-#层为住宅,该房产位于地上第二层,南北朝向,条楼,一梯两户。(财产范围包含房屋建筑物、配套设施、装饰装修以及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 ### 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 统一安排, ### 分。 ### 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 ### 确认), ###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 办理, ### 有税费等 ### 人各自承担, ### 分, ### 申请退款。 ### ### 债权的,将不再受理退款申请, ### 人追偿。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标的物若涉及欠费,该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据调查,该房产暂不存在物业及暖气欠费, ### 门核实确认, ### 门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为准。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 ### 了解,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 ###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 ### ”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 ### 指定账户,拍卖 ###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中路###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 ### 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 。
###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 ### 。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中路###号
拍卖辅助机构: ###
联系人:童经理 ###########
辅助机构地址: ### #号写字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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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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