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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拍卖公告 ### 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 ### 络平台上(网址: ### ,户名: ###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车辆识别代码#GDW##CG#G#######小型普通客车#辆(现号牌号码浙HDK###)。 浙HDK###小型普通客车,品牌型号:吉姆西赛威#GDW##CG;发动机号:#ATG#######;使用性质:非营运;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 ### 驶里程:#.##万余公里;车辆检验有效期至####年##月##日;排量:####ml;环保标准:国IV。不带号牌;无车辆登记证、无行驶证、无购置证;车况详见评估报告(见附件), ### 。 起拍价:#####元,评估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 。 二、特别提示:(一) ### 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 确认;(三)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情况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四)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六)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 ### ### 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 ### 处理。 三、咨询、展示:本标的物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 ### 、引领查看、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等, ###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 ### 【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除外】, ### 、预约实地看样等。 四、声明: ### 提供的标的物视频、照片、《评估报告》等仅作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能保证标的物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拍前, ### 车辆上牌等规定, ### 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有被盗抢记录等问题可能导致车辆上牌不能的后果。 五、竞 ### ### 络司法拍卖平台确认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 ### 交付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原支付账户或者解冻,保证金不计息。 六、拍卖方式: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 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剩余价款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 ### 指定账户【户名: ### , ### : ### ### ,账号:###############】。 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未以买受人名字缴入的, ### 交款项为买受人的拍卖款。 八、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交清价款后,本院将在十日内将拍卖成交的裁定送达买受人, ### 有权自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在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本院将标的物移交买受人。 九、特别提醒: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 ### ### 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交通违法违章罚款及违章滞纳金、拖车费、停车费等)【附件中《违法违章信息》来源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仅供参考,具体违法数据以车籍地信息为准】。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 联系。 十一、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请于## ### 提交材料, ### 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拍卖事项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无法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十三、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 ### 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 、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 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 区紫荆西路###号。 举报监督电话:####-####### ### 客服电话:###-###-####。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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