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中标详情

登录 | 注册
发邮件 收藏

公告内容

### 拍卖公告 (####)桂####执恢####号 本院依据《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若延时至延时结束) ### 络平台(网址: ### ,户名: ### ) ### 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 湾大道西侧、 ### #号楼#层##号商铺【不动产权证书号:桂(####)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 ### 咨询等工作,咨询电话: ########### (展飞辅拍) 三、竞买人条件: ### 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者竞买成功。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有竞买人出价的,则自动迟延#分钟,直至再无竞买人出价。 五、竞价时间、起拍价、保证金和增价幅度: 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若延时至延时结束)。 二拍起拍价:######元(税务询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六、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及风险告知: #、拍卖成交后, ### 向相关规划、不动产登记、 ### 门咨询,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导致的拍卖标的物办理过户不能、规划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如符合办理过户手续的,本院将出具相关文书予以协助办理。 #、 ### 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物面积、尺寸等与不动产登记簿存在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拍卖成功后按现状交付。 ### 载明的内容有出入的,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拍卖标的物存在的其他瘕疵, ### 门咨询,本院不承担瘕疵担保责任。 #、物业欠费情况说明: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之前产生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标的物原权属人承担,成交之后的由买受人承担。如因标的物原权属人原因导致标的物未能正常交付的,则交付前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原权属人承担。 ### ### 门了解,以实际欠费为准。 七、特别提醒: #、 ### ### 实名登记注册, ### 操作。如需委托他人代为竞拍的, ###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材料,否则,成功竞买人即视为买受人。 #、竞买人需要注册有支付宝账户,无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竞买人须在自己的账户里储蓄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缴纳保证金( ### 教程及视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下列账户(户名: ### , ### : ### ### ,账号:# ########### 。未能竞得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除锁定。保证金在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余款。 ### 络支付,也可以通过传统方式支付, ### 。 #、买受人在拍卖成功后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时不得再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若低于原拍卖价, ### 分及其他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在拍中恶意抬价、扰乱拍卖秩序的竞买人,本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税费的负担 #、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 ### ### 分, ### 承担;由出卖人(标的物原权属人) ### 分, ### 代缴,然后凭缴税(费) ### 办理退款手续。逾期缴税(费)产生的滞纳金等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 人接收以物抵债的,所需缴交的税费承担方式与拍卖成交的相同。 ### ### ### 。 九、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 ### 书面申请。 十、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的, ### 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标的物的交付: ### 拍卖款后,本院向买受人送达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裁定书,并在法定期限内将拍卖标的物交付买受人。 注意: ### 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并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 ### 。 ### :###-###-#### 法院监督电话:####-#######(龙法官) 法院地址:广西合浦县廉州镇迎宾大道###号 ### 电话: ########### (展飞辅拍)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