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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 ### ”(www.taobao.com) ### 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 #幢#-###室;权证号:苏(####)苏州市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GB#####F########;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总层数:#层;所在层:#层;登记日期:####-##-##。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使用起止期限:####-##-##。共同共有。 协议价:##万元 变卖价:不低于#.##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三、变卖方式及竞价规则: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万元, ###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 ### 分, ### 指定账户; ### 交付的#.##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设有最低变卖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特别提示:变卖标的目前空置,其与相邻商户打通共同使用,且无法分割单独使用。变 ### 管理租赁,无法私自出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 ### ### 咨询并预约看样, ### 陪同。 六、特别提醒: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 ### 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对变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 反馈。 九、特别提示: ### ### 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 ### ,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竟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 ### 处理。 十、竞买人应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或流拍后, ### 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 ### 分, ###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变 ### 账户。 十一、司法变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 ### 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二、变卖成交后, ### ### 络变卖平台上公示。 十三、买受人全额支付变卖成交款后, ### ### 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 ### 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 ### 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 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如有)、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年#月##日##:##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年#月##日##: ###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 办理相关手续, ###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本次变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视为变卖事项已通知。 十六、变 ### #幢#-###室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 ###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 ” ### ### 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 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 咨询电话:###-######## ########### 陈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号##楼F座 举报监督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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