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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拍 卖 公 告 (第一次拍卖) ### 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 ### 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 , ### 址:sf.taobao.com/####/##—— ### 页面: ###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平 ### “金润国际公寓”#号楼#单元###室房屋(甘(####)平凉市不动产权第#######号)。 评估价格:######元,一拍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整倍数)。 特别说明: ### 于居住状态,产权证已办理(无抵押登记)。本拍卖公告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概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 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 人、 ### 人、优先购买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依据《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 ### 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 ###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 ###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 ###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 ### 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 (节假日除外)看样, ### 联系,本院确定看样时间,组织统一看样, ### 看样。联系电话:####-#######。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在交付房产期间,房屋腾退交付买受人与占有人可协商解决, ### 交纳的竞买款不计利息。 八、 ### 拍卖价款后, ### ### 裁定书、 ### ### 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能否办理过户、 ### 门, ### 需承担的一切税、 ### 需补交的相关税、费( ### 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管理费、土地租赁费、物业费、水、 ### 承担,如流拍,由接受以物抵债的债权人承担上述费用,竞买或接受以物抵债即表示同意,对其具有约束力。 ### 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 ### 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 ###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 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前缴纳, ### ### 上支付, ### : #、银行付款方式: ###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 ### : ### 收款账号:################# #、 ###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 ) #、拍卖未成交的, ###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 。 ### ### 查询,网址: ### 十五、依照法释〔####〕##号《 ###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 拍标的物后, ### 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 ### ### 置的唯一交易平台, ### 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 ### 。 ###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 。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 ####-####### ###########。 ### :###-###-#### ###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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