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山县人民政府(东政地〔####〕##号)批准, ###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年限(年)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商业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
东####P##
东山县康美镇金銮大道东侧御龙海湾北侧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镇住宅用地)、 ### 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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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万元或###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备注: ### 编号(####)东规条字##号《关于“金銮大道东侧御龙海湾北侧地块”的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报名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 ### 为人或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对象不得参与拍卖出让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 (东山县道周路#号) ### 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 (东山县西埔镇道周路#号) ###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 ### (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号) ### 。
六、 ### 的事项
(一) ### 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 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二)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方式及征缴系统变更,为保证竞买保证金转为第一期出让金后顺利征缴, ### 账户(联合竞 ### 账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地块成交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含定金),第二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不另计利息)。
(四)本次出让宗地以净地出让, ### 踏勘出让的地块,对地块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竞买前书面提出。
(五) ### 。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日内, ### 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 ### 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六)本公告与《东山县东####P##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 ### 均具有约束力。
七、 ### 账户
联系地址: ### (东山县西埔镇道周路#号) ### 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联 系 人:郑先生、朱小姐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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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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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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