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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固地(G)〔####〕-##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固自然资发〔####〕##号)收悉。 ### ,固原市人民政府第##期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一、出让宗地编号、权属情况
固地(G)〔####〕-##号。
该宗地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 ### 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号)批复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 ### 有农用地#####平方米(##.## 亩)。
二、宗地位置、面积、出让条件
该宗地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官厅镇官厅村、刘店村、石庄村,黄铎堡镇北庄村、何家沟村,彭堡镇蒋口村、申庄村、杨忠堡村,炭山乡炭山村、新山村,头营镇杨河村、张崖村,寨科乡北埫村、蔡川村、大台村、东埫村、李岔村、新埫村,张易镇陈沟村、黄堡村、南湾村、上马泉村、宋洼村、驼巷村、盐泥村、张易村。四至为:北至炭山乡炭山村、新山村,寨科乡北埫村、蔡川村、大台村、东埫村、李岔村、新埫村;南至张易镇陈沟村、黄堡村、南湾村、上马泉村、宋洼村、驼巷村、盐泥村、张易村;西至黄铎堡镇北庄村、何家沟村,彭堡镇蒋口村、申庄村、杨忠堡村;东至原州区官厅镇官厅村、刘店村、石庄村。面积#####平方米(合##.##亩),出让条件为净地。
三、规划用途及设计条件
根据《固原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固规条字#号),该宗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其他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总高度控制在###米以内。
四、土地出让年限、建设时间
根据《 ### ### 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出让年限为:##年。
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年建设完成。
五、出让宗地价格、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 ##号令)相关规定及土地评估结果,该宗地以每亩#万元出让,出让起始价为#佰###万#仟#佰元整(¥#######元),竞买保证金#佰###万#仟#佰元整(¥#######元),增价幅度##万元整(¥######元)。
### 政规费(税)。
六、出让方式
请按照《 ###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委 ### ### 会公开出让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 ### 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 按照《 ### 上交易办法》规定组织出让。
七、成交确认
竞买人 ### 参加竞买,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结束后交易机构向竞得人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个工作日内, ### 签订《成交确认书》,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
固原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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