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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 你局《 ### 建设项目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固自然资发〔####〕##号)收悉。 ### 第##次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年#月##日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原州区中河乡硝口村,用地面积#.####公顷(合#.##亩)的两个地块集体建设用地供应给原州区人民政府,用地性质为乡镇企业用地,该宗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地块一位于原州区中河乡硝口村,东至青兰线、南至旱地、 ### 、 ### ,面积#.##亩(合#.####公顷);地块二位于原州区中河乡硝口村, ### 、南至旱地、西至旱地、北至旱地,面积#.##亩(合#.####公顷)。 二、 ### 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用地供地手续。 固原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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