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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土资告字〔####〕##号
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 ###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仙居县福应街道永安区块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m#)
主要土地使用条件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G#######
仙居县经济开发区永安区块丹霞路以南维新汽车以西地块
####m#
≥#.#且
≤#.#
≥##%且≤##%
≤##%
工业用地
##年
###.#
###
备注
#、 ### 业设置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地上物( ### 房、围墙、 ### 地、绿化、旗杆及变配电设备)连同本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出让。地上物出让价款为###.#万元。 ### 房的本次复量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出让起始价与出让成交价包含地上物出让价款。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建设要求 :受让人根据规划要求、地上物建筑质量并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依法依规保留或者清除、迁移, ### 需费用。受让人若决定保留受让建筑物,在满足消防安全条件下办理不动产权证,且不约定开竣工时间;若决定拆除重建的,受让人要自出让成交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个月内完成宗地内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投产(达产)要求详见《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履约协议》。建筑规模、建筑高度、建筑后退、建筑间距等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出让文件内的出让须知、合同样本等。
#.本次出让,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交付出让土地及连同土地一并出让的地上物。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土地交付时,受让人须与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年期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申请土地登记时须带《交地确认书》。土地按照现状高程交付。土地交付时“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 发布时之状态”。交付土地时出让宗地应达到的土地条件为“现状土地条件”。地上物的状况请竞买意向人详询仙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地块内没有与土地使用权 ### 负责在土地交付前腾退搬迁完毕。 ### 需的排除施工干扰、处理村组关系、处理四邻关系等工作由仙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连同土地一并出让的地上物,由受让人根据规划条件、建造质量及建筑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依法依规决定保留(并修整)还是清除(或拆后重建), ### 承担相应风险、损失及费用,拆后重建应遵循规划条件。保留的受让建筑物不再办理规划手续,且保留的受让建筑物修整后经相关机构鉴定为安全或可以正常使用的,方可按新用途投入使用。出让后, ### 房按本次复量面积颁发不动产权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仙居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非仙居县企业的申请人竞得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在仙居县内全额投资设立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 ###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得原则确定竞得者。
四、本次 ###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 上拍卖出让活动。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 ### 。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 )浏览或下载出让文件资料, ### 上竞买。
六、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拍卖时间:####年#月##日#时。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 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 ### 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保留价)。
(二)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 ### 签订的《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履约协议》。
(三)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门缴清本次出让成交价款。出让价款构成:土地出让净收益、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报批税费、土地出让前期开发费用、地上物出让价款。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前期工作由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承办,地块具体情况请详询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如出让地块地下有构筑物、埋藏物、地下管线等, ### 与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联系解决。
(五)本次出让仅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 ### 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六)本公告如有变化, ### 或书面通知, ### 或书面通知为准。如本次出让未能成交, ### 运行情况和建设规划情况再次组织土地供应。
(七)本次拍卖出让, ### 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竞买申请人应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截 ### 账户。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九) ### 踏勘,并应认真、详细阅读《 ### 上交易规则》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成交确认书、规划条件等拍卖出让文件,充分了解地块现状情况、地块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及地块的供地条件, ### 上拍卖操作程序,避免出让成交后不愿或拖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等情况的发生。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认定对出让地块现状及供地条件无异议, ### 接受。
(十)本地块出让合同签订后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一)地质资料汇交要求: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 ### 现场汇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号,联系电话: ########### 、########)。
(十二)人防工程移交要求:出让地块按规定结建人防工程的,在竣工验收备案后,需要按《台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台政办发〔####〕##号)等文件的要求无偿移交给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并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 ### :####-########、####-########; ### 联系电话:####-########
(二) ### : ########### ,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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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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