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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海自然资告字〔####〕##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 ###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产业定位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海自然字#####号 海宁市群利路东侧、洛塘河北侧 #.#### ### 镇住宅用地 房地产开发 #.##—#.## ≤##% ≥##% ## ##### ##### 二、拍卖出让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可参加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二)本宗地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须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开发建设。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 。 五、 ###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拍卖时间:####年#月##日##:##至产生最高价;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 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 ### 联系方式: ###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号交通大楼#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女士 ### ,地址:海宁市梅园路###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姚先生 曹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地块外沿河绿化由土地竞得人负责实施提升改造, ### 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待东侧地块竣工后,两宗地须实施统一管理,宗地间不得设置围墙,内部物业、绿化、道路、出入口、文化体育设施等须共享共用。 #. ### 门负责在交地前完成。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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