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公告####################################莞[####]WT###号####年##月##日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 ### 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如下: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GB#####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村年限:##.##年容积率:#.###≤并且≤#.###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一类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B####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挂牌结束时间:####年##月##日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二、竞买资格和要求: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运营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重大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增补及调转);但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竞买:(#)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 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人的。(以上竞买人资格由东莞 ### 进行认定)。三、 ### 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四、 ### 上交易系统( ### )进行。 ### 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 ### 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 、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 上参与竞买。五、 ### 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 年 # 月 ## 日 #:## 至 #### 年 # 月# 日 #:## 。六、 ### 的事项:(一) ### 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 ## 日,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有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 ### 交付下列税费( ### 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WT###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计征)等。(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 ### 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定金按成交价款的##%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年##月##日到 ###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七、 ### 的事项:(一)#.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成交后##日内由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万元人民币。(三)规划建设要求:#.竞得人须按规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自然资发〔####〕##号文件要求设定。#.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年 # 月 # 日前开工,在 ####年 # 月 # 日前竣工。(四)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五)若竞买申请人登记注册地不在东莞市大岭山镇的,受让地块后须于##日内在东莞市 ### 开发建设该地块, ### 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 ### 权利和义务并在东莞市大岭山镇纳税(由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监管)。(六)竞得方须与大岭山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监管)。(七)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书面同意, ### 《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条款(由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监管)。(八)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大岭山镇规字第####-##-####号地块设定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九) ### 相关政策要求( ### 监管)。
八、 ### 账户:联系地址: ### 路###号测绘大厦、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沁园路#号控股大厦 联系 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 ###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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