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自然资规出告字【####】##号
经石台县人民政府批准, ### 决定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M#)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
起始价
(万)
加价
幅度
(万/次)
不动产
单元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石####-#号
横渡镇横渡村
#####.##
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其中工业用地占总地块##%)
不低于#.#
不低于##%
不高于##%
##
###
###
##
############GB#####W########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 ### 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年#月##日##时前, ### 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年#月##日下午##点前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确认竞买资格后必须参与竞买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 ### 进行,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七、其它事项
#、受让人须 ### 常 ### 开发建设,实现拿地即开工。
#、该宗地成交后十五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受让人须交清出让剩余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双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 ### 会同横渡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现状土地条件交付给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出让宗地内若有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等, ### 勘验、迁移,场地平整由受让人负责。 ### 拆除出让宗地地上建筑物等,并确保安全。
#、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查先生江先生
户名: ###
### : ###
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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