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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 嘉土告开字[####]##号 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 ### 、 ### 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界址(空间范围) 土地 面积 (m#) 用途 规划指标 出让 年 限 拍卖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经开####-##号 城南街道,东至红薇路,南至腊梅路, ### 南路,北至紫藤路 ##### 住宅用地加商服用地 #.#-#.# ≤##% 住宅##年、商服##年 人民币#####万元 ##### 备注:#、 ### 分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平方米;#、住宅用地起始价#####万元,商服用地起始价####万元;#、商业及公共服务配套建筑需集中独立布置于地块北侧,且用地面积不小于#####平方米;#、 ### ### ( ### 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属地街道;#、配建公共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个, ### 分地下集中设置,并无偿移交 ### ;#、商业建筑(含配建地下车位)需整体自持或 ### 以建设成本整体回购,总回购价格不高于####万元人民币, ### 签订的回购协议中明确;#、竞得人须在签订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分整体自持或整体回购,并提供书面意见。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但被列入浙江省公共信用黑名单的( ### 黑名单)、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 ### 出让价款, ### 出让价款的##%(含划转的竞买保证金),缴款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出让地块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 ### 征收, ###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 )进行,拍卖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 拍卖时间:####年#月##日##:##至产生最高价。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 信息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 缴纳。 六、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 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八、 ### 联系方式: #、 ### ,地址: ### 路###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朱女士 #、 ### ,地址:嘉兴市展望路#号经投大厦B幢###室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郭女士、#先生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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