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 ##号令)规定的用地条件,已经市政府批准(厦府〔####〕###号)。我局拟按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翔安区##-##莲河片区翔安南路与九溪路交 ### 分市政道路地上空间使用权。 ###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土地坐落
项目
名称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建筑面积
(㎡)
出让
年限
拟出让总价(万元)
意向用地人
翔安区##-##莲河片区翔安南路与九溪路交叉口东北侧
### 分市政道路地上空间
###平方米
### 镇村道路用地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一、本公示时间为#日。对上述供地情况有异议者, ### 反映。
二、受理地点: ### 镇人力资源大厦#楼;电话:####-#######;传真:####-#######。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给予办理土地出让合同之补充合同签订手续。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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