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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 ##号令)规定的用地条件,已经市政府批准(厦府〔####〕###号)。我局拟按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翔安区##-##莲河片区翔安南路与九溪路交 ### 分市政道路地上空间使用权。 ###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土地坐落 项目 名称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建筑面积 (㎡) 出让 年限 拟出让总价(万元) 意向用地人 翔安区##-##莲河片区翔安南路与九溪路交叉口东北侧 ### 分市政道路地上空间 ###平方米 ### 镇村道路用地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一、本公示时间为#日。对上述供地情况有异议者, ### 反映。   二、受理地点: ### 镇人力资源大厦#楼;电话:####-#######;传真:####-#######。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给予办理土地出让合同之补充合同签订手续。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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