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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 ### 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 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地下空间公共设施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用地位置:广州市天河区珠江大道地段;   #、用地性质:道路用地(S#)、公共绿地(G#)、商业用地(B#)、 ### 用地(S##)、供应设施用地(U#);   #、地块现状:已建成;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年,自####年##月##日起算。   #、规划建设按照《关于送审建筑设计方案的复函》(穗规函〔####〕####号)、《 ### 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函》(穗规函〔####〕#####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建证〔####〕####号、穗规建证〔####〕####号)、《关于要求调整建筑设计的复函》(穗规函〔####〕####号、####号,穗规函〔####〕####号、####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穗规验证〔####〕###号,穗规验证〔####〕###号、###号、###号、###号,穗规验证〔####〕###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穗规划资源核实〔####〕####号、穗规划资源核实〔####〕####号)执行;   二、本次预告公示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凡需要使用上述地块的单位或个人可于公示期间每个工作日的#:##-##:##及##:##-##: ### 提出意向用地申请,申请资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公示期满,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我局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如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 ### 出让,具体出让时间另定。   本地块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   三、本地块的详细资料 ### 索取。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号##楼####室   联系人:林晓立,咨询电话:###-########    ### 地址: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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