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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 ### 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及《S##兴巴高速大路至巴拉贡段K###- ### 分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监理询比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款”的规定,采购人发布本次澄清。本次澄清是对询比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应优先于询比文件阅读,当本次澄清与询比文件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询比文件第一章“#.#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中“#.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内(####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业绩”变更为:“供应商近#年内(####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业绩”#、询比文件第四章#.#项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中本项目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询比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变更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如果有效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五家,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询比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潜在供应商重新下载澄清询比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附件: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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