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NJAZB####-###
二、项目名称:黔东南州####年省级非遗项目数字化记录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号
被投诉人#: ###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银桂大道中段
被投诉人#: ###
地址: ### 市之门
相关供应商: ###
地址:/
五、基本情况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于####年编制了《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记录标准和操作指南》,该指南于####年#月正式实施,鉴于####年之前的数字化记录标准已不适用,被投诉人要求提供####年以来完成的项目业绩是符合本项目需求的,且该项目涉及特殊技术要求和专业特点,需通过省级评估验收,被投诉人将供应商获得的相关 ### 业经验,是对供应商专业能力的考量,也是供应商能保质保量更好的完成本项目实施的证明,且具有该项业绩的潜在供应商满足三家以上,不存在限制、排斥供应商的情形。同时,该项目为服务类项目, ### 采购,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 综合评分,根据《 ### 办法》(财库〔####〕###号)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至##%”,该项目分值设置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 理决定如下: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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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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